第五章、愿如初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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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TO ixalare:欢迎猜测剧情,不过猜不中不要难过哦。

  TO kookfn:我没有能力同时写两部完全不同风格的小说,现在的H魔幻扑的实在厉害,也许等我整个都市四部都写完,会去填那个坑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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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朱红的地毯,交错的酒杯,黄金色的大厅里人来人往。在这奢华的酒会上男士衣冠楚楚,淑女香衣鬓影,但是在我眼里却是无聊的很,要不是老公的一再要求,我从不会陪他出席的。

  不过今天的环境真是似曾相识啊,记得和他第一次见面就是在这种活动上,我被罗姐从尼泊尔骗回来参加郁蓝庭组织的文化基金会的开幕式。也就开始了我们的孽缘,不,应该说是我的悲惨生活。

  这次活动的酒店就是我们初遇的紫荆花大酒店,和上次穿的那件黑色露肩小礼服来比,今天我身上穿的是粉黄色斜肩礼服,后面是露出的大V字开口,下摆是长筒郁金香型的裙摆,这是老公在巴黎帮我定制的一件出席应酬用的长裙。不过老实说,我也仅只穿过这一次,毕竟我嫁给他以后就一直在家里待产然后生孩子,不可能陪他出席那么多活动。

  不过,刚才说去洗手间的他去哪里了?我一边保持着端庄的仪态,和上前打招呼的陌生人优雅的傻笑着;一边在宽大的金色会场中寻找着郁蓝庭的身影。奇怪,他去哪了呢?我有些迷茫的看着左右,周围全是生面孔,也不好意思开口询问。

  旁边的服务生似乎以为我想要酒水,殷勤的递上托盘,我笑了笑拿过一杯香槟酒。眼睛还是在继续寻找着,突然在水漾着波光的酒杯玻璃上映出了一抹眼熟的人影,当我回首的时候,人影已经消失在了人群里。

  高大的巴洛克式的廊柱,环绕着大厅,我小心的穿过人群,走到一个廊柱的旁边,前面是用红色丝绒帷幕隔绝的一个小阳台,在晴朗的夜空下那里会洒满了皎洁的月光,我这么了解的原因是……我第一次和老公见面就是在这里,嘻嘻,那时候我在这里躲避晚会喧闹的人群,被他堵在里面戏弄。

  想到这里我不禁两颊泛红,难道是他故意引我来这制造浪漫,也亏这个坏蛋想的出来。我轻移莲步,小心翼翼的走到近前,慢慢的拨开天鹅绒帷幕。

  那个高大俊朗的身影是我熟悉的,一个身穿酒红色低胸长裙的女子正依偎在他怀里,那凹凸有致的身材正紧紧的粘在我丈夫的身上,那张妩媚的脸蛋上面泛桃花,靠在郁蓝庭的胸口,侧卧的脸颊让我看的清清楚楚,这个女人我认识,她是杨艳!

  不?我用细长白皙的手指掩住微张的樱唇,堵住无法克制的惊讶声,手中的郁金香型酒杯无助的跌落在光洁的地板上,变成了星星点点的晶莹碎屑。

  “啊!”我猛地坐了起来,一阵眩晕包围住了我,还未睁开的眼帘间充满氤氲的水汽。我慢慢的睁开眼睛,眼前是熟悉的房间,窗外是熟悉的风景,我的手中抓的是熟悉的棉被。

  原来是个噩梦,看着自己还微微发颤的小手,眨了眨还带着水氲的眼角,一切仿佛都是真的一样。

  要是它真的变成真实,我该怎么办呢?

  我看着墙上挂着的大幅婚纱照,里面身穿白色婚纱的美人依偎男子的怀中,看着上面自己甜蜜的笑容,看着他温柔的拥抱,我心中开始生出温暖,缓缓的流向冰冷的全身。

  躺回到床上的我再也睡不着了,我讨厌这种看天花板的感觉,翻身起来,走进浴室,当温暖的水花从花洒里喷溅在我身上,我已经无数遍的告诉自己,这个都是梦,天亮就会消失的,当我白皙的皮肤上开始蒸腾起绯红的时候,温暖的感觉终于又回来了。

  看着防雾镜里皮肤细嫩泛着桃红,身材起伏有致的美人,我解开浴帽,让如云的长发洒落在白皙赤裸的身上,在镜子前摆出几个搔首弄姿的POSE,努力的给自己打气,这样诱人的女子怎么可能是下堂妻的命运嘛。

  穿上白色的棉质睡衣,我慢慢的踱步到隔壁。在这个充满梦幻的粉红色小房间里,女儿还躺在可爱的小床里香甜的做梦,看来要喂她吃早饭还要很久呢。我小心的转身离开房间,走到了书房。

  这暗棕色的大书屋古香古色,郁家以航运起家,所以这间大宅的样式和家具都是以欧式为主,但是青花瓷,翠竹屏也点缀在房间的各处,倒是中西合璧,相得益彰。在这间书屋是最典型的,地上是暗棕色厚重的欧式家具,墙上却挂了竹制书卷,上面雕刻出曹操的《观沧海》诗文。

  我从厚重的书架上寻找着自己想看的东西。去年嫁给郁蓝庭的时候,因为赌气他骗我的行为,我在小公寓里的东西基本没有动,昭示着本姑娘随时会回去住哦,结果我的书大都留在那里,只有婚后买的一点书放在这个书房里。

  这本原来在这里,我笑着抽出了本白皮诗集,上面印着《飞鸟集》三个字,它是我那个可爱的小妹妹夏莞送我的生日礼物。随手翻开,“啪嗒”一声,一枚淡黄色的木签从中掉落了出来。

  我蹲身拾起它,大概两指宽,一寸多长的木制镂空的书签,很薄,约略只有指甲厚,正面雕的是西湖八景中的断桥残雪,背面刻的是一句诗:人生若只如初见。

  好多年没找到它,原来不知何时被我夹在了这本诗集里。这还是当年我小时候收到的一套生日礼物呢,原本是八枚,现在只剩下它了。随着时间的久远,原本应该是带着檀香的它,早已没有了往昔的韵味,不过我还是把它凑近鼻尖,仿佛还能闻到那淡淡的麝香。

  这是少羽哥送我的,那温文儒雅的身影曾经多次出现在我少女的梦中,只是那瑰丽的绯红梦境被他温柔的一句,“你永远是我的妹妹”给打的粉碎。我一怒之下,把他送我的所有东西都付之一炬,当我清醒过来时,也只在灰烬中抢出它来。

  我低头静静的看着红嫩掌心中的这枚有些老旧的书签,心底默默地吟诵着那首背过无数遍的诗词:人生若只如初见,何事秋风悲画扇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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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,请稍后再拨……”该死,他的电话怎么回事,难道真的在做什么不想我知道的事情?我漂亮的眉头纠结在一起,用贝齿紧咬着朱红的下唇。

  我攥着手机在屋子里徘徊,无数的念头在我脑中如流星般划过,我偶尔被一二个给砸中,冒出冷汗,然后再努力的反驳,“不会的,有我这么漂亮的老婆,他怎么可能去偷吃嘛。”

  “但是男人都是觉得家花不如野花香啊。”

  “胡说,那是没品位的男人。”

  “哼,你当男人有什么品味,还不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。”

  ……

  我坐在卧室茶桌边的红桧宽椅上,咬着手指沉思。最后愤愤的站起身来,决心不再自己吓唬自己了。出去,找个地方吹吹风。

  看了下天色,我换上一件白色的及膝外套,毛茸茸的皮毛外边围在领口暖融融的。穿好外出装,在屋子里,我找到打扫的福嫂说:“我要出去一下,麻烦你照看下蓁蓁,我刚喂过奶。”

  “少夫人您不吃晚饭吗?今天有你爱吃的碧螺春炒河虾,还有……”她对我的决定似乎有点惊讶,也难怪,马上要晚饭了,我却要出门。因为如果再呆在充满他的元素的房间里,我一刻也没办法安静下来。

  摆了摆手,我挤出一丝笑容,阻止她继续的报菜谱,“我不饿,真的,今天没胃口,菜色大家分掉好了,不用给我留。”

  一路开车到了市区东面的乌衣江的入海口。一般来说,这里并不是东都看海的最有名的地方,它没有金石湾的那种碧波浩渺,镜泊万顷的宁静,也没有老虎礁那种高大的礁岩,浪花飞处千堆雪的气势。但是我就是喜欢这里,并不宽广的乌衣江静静的从这里入海,从徽山发源的江水带着淡淡的灰色汇入东海。

  海边的停车场泊好车子,我顺着白石的阶梯走下,站在江海相汇的长提上。

  灿烂的夕阳逐渐消失,天上的云朵,被残余的微光,由橘红逐渐的渲染成浅紫,再至深蓝。习习的海风吹过,随着阳光消失在海平面之下,空气也变得清冷了起来。

  夜幕的降临让整个城市的灯火繁花也开始绽开,站在乌衣江口边能眺望到金石湾的海港光影,在那远处的灯帆影火中是号称远东第一良港的码头和长堤。

  “嘟……”低沉的汽笛声从寂静的海面传来,一艘巨大的轮船从那里驶出,驶向远方的海天交界处,在岸上灯光的辉映下,海面上留了下它巨大的投影。

  这也许是郁家船队中的一艘吧。远洋海运公司拥有远东最大的一只商船队,金石湾是整个船队的母港,记得我第一次到公司控制中心参观的时候完全的惊呆了,百十个红点在各条繁忙的航路闪烁,每一个红点在现实中都是满载货物的巨轮。

  当时只是感到好奇惊讶和种荣有戚戚焉的激动,不过现在再看到这些庞然大物和茫茫的海天,我突然发现自己和蓝庭的生活是差的那么的远。

  他是大家的少爷,继承了庞大的家业。而我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家庭,父亲先是外交部的公务员,然后去大学教书,妈妈是家庭主妇,业余喜欢写写稿子。生长在这样家庭的我稀里糊涂的就嫁到了郁家,我和郁家的生活完全没有交集,也许他应该娶一个长袖善舞的女孩子,会对他的事业更有帮助。

  天边的轮船渐渐的远去,带着咸腥味的海风吹拂起我披肩的长发,我突然明白了,觉得自己和他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,我们的命运是被奇怪的牵绊在了一起。

  也许我应该……

  “小姐,一个人看海啊。”轻佻的话语随着难闻的酒气传来,打断了我的思绪。一对勾肩搭背的醉汉在我身后,呲着牙看着我嬉笑。

  今天真是倒霉,在宁静的海边居然还遇到了两个讨厌的醉鬼。我瞥了他们一眼,转身快步离去。

  “小姐,交个朋友,留个电话嘛。”两人死皮赖脸的追了上来。

  我继续快步向停车场走去,突然感到肩膀被人拉了一下,“小姐,干嘛走那么快吗?给个面子。”

  我回身打掉那只碰我肩膀的脏手,另一个红鼻头的家伙说道:“阿德,对女孩子要有礼貌,特别是,呃……”他打个酒嗝,难闻的酒气再次铺面而来,“特别是这么漂亮的小姐,嘿嘿。”他伸手对我的脸颊抚了过来。

  “请你们放尊重点,再骚扰我,我就叫人了。”我厉声喝道,希望能吓退他们。

  “叫人?哈哈哈!”他们两个笑着对视,好像是听到什么特别好笑的事情。“你叫啊,让我们听听叫的好听不?哈哈!”

  这两个混蛋,但是我环视周围,发现在深蓝的天色下,秋夜的海边长堤上早已没了人影,只有一座座高大的路灯散发出橙色的淡光。该死,我好像已经在这里发呆了太久。我不禁抓紧自己的手袋和衣襟,脚下不住的后退。

  “小姐,看你也没有人陪,挺寂寞的,我们交个朋友吧。”说罢,作势还要来抓我的手。我猛地挥一下手袋,转身就跑,希望停车场的保安和管理员还在。

  脚下是凌乱的步伐,耳畔响着呼呼的风声,我的拼命的跑着,刚跑上阶梯,脑后就传来一阵剧痛,我的长发被人狠狠的揪住了。好痛,我不得不停下脚步,恐惧瞬间笼罩在我心头。

  然后头上的拉力突然消失了,预想中的骚扰和羞辱并没有来临,反而身后响起了“噼啪”的做响和男人吃痛的惨叫。我转身一看,一个亮丽的背影出现在我视野里,柔顺的长发在脑后随便系成了个马尾,两个男人已经倒在地上,蜷成了虾子一样,痛苦的表情完全取代了刚才的淫笑。

  眼前的救星转了过身来,身穿运动装,运动鞋的她和穿了高跟皮靴的我身高相仿,包裹在湛蓝色长裤里的修长腿儿几乎到达了身高的三分之二。真是让我嫉妒,艳丽无双的脸庞上依然带着冷漠冰封的表情,深邃五官依然不施粉黛,但在半透明的白皙皮肤和娇艳欲滴的朱唇映衬下还是明艳不可方物。

  她用有些清冷的声音问道:“春雪,你没事吧。”

  虽然心里很感激她及时的出现,但我还是依旧板起脸来,说道:“没事儿,不过慕容冬蕾,妳又忘叫我姐姐了。”

  看着惊魂未定的我,她依旧懒得和我斗嘴,漂亮的嘴角微微上翘,笑容仿佛是冰山雪晶上折射出的耀眼阳光。好吧,我不得不承认,我这个堂妹,的确是慕容家最美的女儿。

  我们的祖母身上有二分之一的白俄血统,据说曾外婆她老人家曾经是白俄的贵族,因为北国的革命才流亡到滨城的。我和姐姐可能因为妈妈的缘故,除了身高外,都还是江南女孩婉约的样子。慕容家只有冬蕾身上才有奶奶那种混血的美艳,所以从小她就被夸奖是慕容家最漂亮的女孩。

  她天生不爱说话,给人一副冷冰冰的样子,但也许是这样的一种反差,或者说男生天生都犯贱,从小对男生不假颜色的她,总是收到情书最多的一个。

  这个可恶的死丫头不知为什么,从初中起就再也不叫我姐姐了,每次都只是恭敬的叫老姐为姐姐。所以我们每次对话的开始都是我要她叫我姐姐。

  不过这让我都嫉妒的美人儿,不知道是吃错了什么药,高中后毅然报考了警校。

  这倒是很符合她冰冷的性子,成为警察后更是整天挂着凛然的面具,东都警花和冰山美人的名号在东都同时不胫而走。

  “你自己出来,这么晚都不回去,多危险啊。”她淡淡的说道,用余光扫视了一下地上蜷缩的两个男人。

  “要你管,我喜欢看夜景。”我瞪着眼睛顶了回去,这个丫头每次见我都没大没小的。

  “那下次就不要被人抓着头发哇哇叫。”

  “你……”还没等我说完,一个黑色的身影突然从车后跳了出来,看了一眼地上的家伙,大叫了声:“小子你找死!”就从背后挥拳打向正在和我说话的冬蕾。

  我根本来不及出言提醒,只能睁大眼睛,抬起手指,死死的指向她身后。

  冬蕾的反应速度远比我想象的要快的多,偏头低身躲过对方攻击的同时,顺势抓住来人的手臂,一个利落的过肩摔把那个高大的男子象沙包一样重重的丢在地上。

  “吴勇。”两个已经躺在地上的色狼同时发出哀号,真是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。

  “我没事!”躺在地上的男人麻利的跳了起来,叫喊道。

  冬蕾转身淡定的看着对方,不留痕迹的把我掩在了她的背后。该死,每当这个时候我都恨自己没有学点防身的技巧。

  他叫了一声:“原来是个娘们啊,还有两下子嘛!”就再次冲了过来。这个男人也是满脸的酒色,奔跑的步伐还有些凌乱,不过在酒精的作用下看来蛮力十足。

  冬蕾冷哼了一声,一个踮步转身,快的我的眼睛都跟不上她的动作。

  砰!

  一声巨大的声音响起,那个倒楣家伙惨叫出声,随即向后飞出去,重重的撞上旁边的灯柱上,从扭曲的五官看来是真的很痛哦,然后身子慢慢的、慢慢的贴着灯柱滑落到地面。

  当他还想努力的起身时,突然又“啊”的一声猛地按住自己的肋侧,五官都扭在了一起,身体在地上缩成了一团。

  “吴勇,你没事吧。”另外两个好像已经缓过了一点,想要过来照看自己的同伴,但是被冬蕾冷冷的看了一眼,吓得不敢动弹。

  被叫做吴勇的人想要笑着摆摆手,告诉同伴自己没事,但是他根本就做不到嘛,笑容比哭还难看,刚伸出的手就被回缩的手臂拉了回来。

  “不要按了,用力吸气,让断骨回位,要不会插进肺叶的。”冬蕾静静的说道,好像在说着明天的天气似的。天啊,这个妮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。

  “啊!”吴勇看来还算硬气,按冬蕾说的做了。不过听他的叫声,那个什么断骨回位好像是很疼的样子。

  冬蕾不再管那三个笨蛋,从口袋里拿出了一部银色的直板手机,修长的手指在上面按了几下,接通后,说道:“小张,带几个弟兄来乌江口停车场,拎三个人回去。”

  “你要干什么?”我急忙问道。

  “执行公务,有人在这里骚扰女性,还要袭警。”她瞥了我一眼说道。

  “算了,算了!”我看三个男人一眼:“你都教训过他们了,再说他现在需要去的是医院,你下手也太重了。”

  冬蕾还没有开口前,我对三个人说道:“你们快走吧,下次做人安分点。”

  三人偷看了一眼冬蕾,我挽住她的胳膊,说道:“还不快走。”

  两个人赶快搀起那个吴勇,一瘸一点的走向停车场外。那个吴勇还不住的嘱咐着:“我没什么事,你们千万别把这事告诉马小玲啊。”

  “你真是个烂好人啊,好了,人让你放走了,你也赶快回家吧。用不用我送你?”冬蕾白了我一眼,说道。

  “不用了,我自己可以回去。”我带着谢意笑了笑,问道:“倒是你,没有影响你的工作吧。”

  “没有,今天我休假,出来转转,正好遇到你,顺便帮你打发几个苍蝇。”

  她跟着我走到车子的边上,在我上车时说道:“下次出来别忘带上你的大总裁,小心被人白吃嫩豆腐。”

  提到他,我的心里又是莫名一阵酸楚,连忙侧过头去,把脸颊藏到垂下的长发中,努力笑道:“没关系,不是有你保护嘛,拜拜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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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几天过去了,不知为什么,他的电话一直就是接不通,他也不打个回来,我的心情如同海上的浮萍,一刻都没办法安静下来。还无缘无故的发了几次脾气,平常这种时候,只要抱着蓁蓁,我就能平静下来,可现在每当抱着女儿,我就有莫名的伤感涌上心头,有种想要落泪的感觉。

  这时婴儿房的门被轻轻打开,一个婉约雅致的身影出现在门口,“姐姐?”

  我没想到秋叶的来访,连忙努力的眨了眨眼睛,不让溢满泪水的眼角泛出泪花。

  “怎么?我来还要通禀郁夫人啊。”姐姐浅笑盈然的调笑道。她风姿款款的走了出来,用手指触摸着蓁蓁稚嫩的脸颊。醒过来小家伙立刻用那小小的手掌紧紧的握住她姨妈白皙的食指,开心的“咯咯”笑起来。

  秋叶随手从我怀里接过宝宝,小心的抱在怀里。作为护士长的她,抱孩子的技术比我可要好多了。逗弄了一会孩子,贪睡的小家伙很快的倦了,被放回了小床上。她用眼神示意我跟她出去。

  在我的卧室里,桌上精致的花瓣形茶杯里散发着袅袅的热气,姐姐优雅的靠在椅背上,温柔的看着我,说道:“听冬蕾说,你一个人跑到海边去看海,天黑了都不知道回家?”

  看着对面和自己相仿的面孔,我突然有说不出的委屈和无奈,撇了撇嘴,答非所问的应道:“我要和那个笨蛋离婚,姐。”

  “哦?”秋叶拿起精美的白瓷杯抿了口我沏的蜜茶,挑眉问道:“你和蓝庭吵架了?”

  “没有。”我感到自己的眼泪马上就要决堤了,“他有外遇。”

  “有这回事?”秋叶放下了茶杯,抻了抻身上粉红色的针织短衫,坐直了身子,“和谁?”

  “我不知道。”我拿去茶杯喝了一口,好烫,什么炙热的东西滑过了我的脸颊。

  “不知道?那你就确定他有外遇?”

  “当然。”我用坚定的语气说道,呜咽着把最近的所以的事情一点点的都告诉了秋叶,然后说道:“姐,你说,他是不有外遇了。”

  “这样啊,”秋叶站起身来,走到我的旁边,用抚摸着我柔顺的长发,细长的发丝就在她指缝间滑动。小时候,每当我受了委屈,她都这样安抚我的心情。

  “那你和他谈过了吗?”

  “他有给我时间来谈吗?再说,我们还有什么好谈的。”我把头靠在她柔软的身子上,口鼻间是姐姐温柔的香气。

  “雪儿,你应该先和蓝庭谈谈再说,不要这么小孩子气。”她用手臂抱住我的脑袋,让我更紧密的贴在她身上。

  “不要不要不要!”我任性的回答。“我就是要和那个花心大萝卜离婚。”

  “雪儿。”

  “我不听。”

  “雪儿。”她的声音开始加重。

  “我就是要离婚。”

  “慕容春雪。”她板正了我的身子,迫使我扬头看着她。每当姐姐叫我的全名,就是她要生气的前兆。看了一眼她将要发怒的眼神,我心虚的低下头来。

  她把椅子拉到我的旁边坐下,放缓语气说道:“雪儿,你都是半岁孩子的妈妈了,怎么还这么任性,你要是离婚了,蓁蓁怎么办?”

  “……”我一时语噎,“那,那我也不能只能给他当传宗接代的工具。”

  “谁说你是传宗接代的工具了。”姐姐用力点了下我的头,“蓝庭真的是很喜欢你的,如果不是这样,就算他有金山银山,我也不会把妳交到他手上,你觉得我是会卖妹求荣的姐姐吗?我相信他不会做对不起你的事情。”

  “可他……”我还是不服气的想辩解。

  “他可能是很忙才没接到你的电话啊。”秋叶喝了口茶,继续说:“他的公司那么大,事情那么多,难免有繁忙的时候。而且他的工作并不只是为了自己赚钱,还有那么多的家庭依靠他的公司来生活。就像你姐夫和我,我们也不只是为了赚钱,才在医院工作,我们也要救治那些病人啊,和你希望能安心写书的道理是一样的。”

  “这……”我不得不承认,姐姐说的有她的道理。

  她用胳膊揽过我的身子,让我的头靠在她的肩上,柔柔的说道:“所以,你要试着和他沟通啊。告诉他你想要的事业和生活,也理解他的工作。夫妻的生活本来就是这样的,相互理解,相互扶持才能共渡一生呢。”

  “……嗯。”我喃喃的应着,也许姐姐说的对,我要去试着和他沟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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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几天后。

  我睁开朦胧的睡眼,暖暖的被窝里还满是他的味道,只是身边的人儿已经不见了。他是昨晚回来的,因为蓁蓁这两天有点拉肚子,我照顾她实在困的不行,只是看了他一眼,就沉沉的睡了过去。

  我钻出被子,大大的伸了个懒腰,看到时钟已经走过了九点。但是疲惫的身子就是不想动弹,抱着带有他温度的被子,慵懒的躺在床上。

  突然一抹嫣红吸引住了我的目光,前面茶桌上的白色瓷瓶里插着一束娇艳的玫瑰。我从床上爬起来,穿上毛茸茸的拖鞋,走到近前。从上面的水露上看,这束长梗玫瑰是刚从玫瑰花园里剪下的,我伸手以食指和中指,夹取了一朵起来,凑到鼻端嗅间,玫瑰淡淡的花香,环绕在我的四周,温香的感觉幸福而宁静。

  想来,他好久没有送我玫瑰花了呢,我小心的端详着,视线凝望着绿色长梗上那尖锐的刺,然后露出甜蜜的笑容。他还记得我的喜好,“我喜欢它原来的样子。”我曾经婉婉的对他道出我的心思,“那是它们保护自己的方式,没有刺的玫瑰就不再是玫瑰了。”所以他每次送我的花,花梗上的尖刺都没有被剔除,保留了玫瑰原本的模样,所以这支花的尖刺依然布满在长梗上。

  清晨的洗漱完毕,给宝宝喂过奶,我发现被我丢在桌子上的手机在闪烁,随手拿起,捆绑的电子信箱显示有新的邮件。这个信箱是我给编辑部留的,许久都没人给我寄信了。

  好奇的我来到书房,坐在桌子前面,打开电脑。几次点击后,我进入了到了邮箱里,看到新邮件的题目是“紫薇小姐敬启”,还蛮有礼貌的。我认真的读完了不算长的全文,原来是一个在澜海市的出版社想要向我约稿,让我去出书。其实现在的作家都是在用不同的笔名在各个出版社投来投去,“创新”好像只有我没有这样做,因为在这里我的行情还不错,所以也懒得到处去投。

  这家出版社可能是觉得我很久没有出新书了,以为和出版社有什么矛盾,才过来挖角的。

  关上网页,我不得不小小的佩服一下这家出版社,居然能搞到我只留个“创新”的电邮地址。不过我现在的状况实在也没什么能力去完成人家的约稿了。

  想起姐姐的话,我换好家居服,走进很少去的厨房,看着全套不锈钢的高档厨具,决定大显身手一番。谁让我是贤妻呢,嘻嘻,人们不都说要抓住男人的心要先抓住他的胃嘛。本姑娘要亲自洗手作羹汤了。

  我打开冰箱,取出现成的食材,开始了和锅碗瓢盆的战斗。

  不一会,厨房的烟雾和响声就把大家都引了过来,看着我煎出的发焦牛排和有些黑糊的鸡蛋。厨师李叔抓了抓头发说道:“少夫人,你想吃什么说嘛,我来做就好。”

  我笑着抹了下额头的汗水,说道:“我想自己来弄,李叔,你别管了。”

  好不容易弄好几个我勉强会做的菜色——牛排,煎蛋,紫菜汤,再把蒸好的米饭一起装进保温的饭盒里。过程中,我坚决的拒绝了福嫂多次要帮忙的好意,我决定一定要自己搞定它。

  大功告成,我从厨房回到卧室,在浴室里的镜子中发现自己脸上满是油烟,头发上也沾着油污,赶快弄好洗澡水,我要给夫君大人一个美美的惊喜。

  玫瑰的芬芳气息,充斥在了浴室的每一个角落。

  沐浴精里添加了昂贵的玫瑰精油,润泽着我每一寸肌肤,也染得全身香喷喷的。我慵懒的滑进浴池,舒服的伸了个懒腰。没想到做个爱心便当也这么的辛苦啊,看来贤妻不好做哦。

  温热的浴水荡漾着,泡沫沿着粉肩,一路往下滑,裹住我胸前贲起的浑圆,娇嫩的粉红色花蕾在泡沫中若隐若现,我眯起眼睛,顽皮的吹了一口气,把泡沫吹得到处都是。努力的伸起修长的腿儿,两个足尖点着池边,就像一对白嫩的荷藕。

  洗完澡,我看了一眼时钟,指针已经逼近了十点半的位置,马上在梳妆台前开始动作纯熟的化妆。

  光洁的镜面里,倒映出一张秀丽的脸儿。秋日明媚的阳光撒入室内,留下柔和的光晕。一个身材高挑的年轻女子,正站在那圈阳光之下,专注的望着镜中的影像。

  在阳光照拂下,肌肤看来细腻奶白,披肩的发丝如瀑似云的拂在身后,一双明眸中漾着两潭清澈的秋水。

  镜中那张秀丽的小脸,因为刻意的妆点,添了几分的妩媚。柔和的粉红色眼影,让眼儿显得蒙眬诱人;淡淡的腮红,衬托出粉嫩的肤色;而水润的唇蜜,让唇瓣看来有如最甜、最诱人的果冻。

  然后在衣柜中找出了要穿的外衣。上身是白色细绒羊毛衫,下身是件黑色的皮质短裙,腿儿包裹厚厚的肉色丝袜里。外套是我最喜欢的那件翻领长袖过膝风衣,粉白色的风衣上点缀着飘飞的樱花,腰间系着条淡色的腰带。

  左看看,右看看,我对着镜子中的人儿满意的点了点头,有我这样的老婆,他幸福还来不及呢,怎么可能去招蜂引蝶。

  走到婴儿房亲了蓁蓁一口,因为早上刚刚喂过她,小小的嘴里还带着满口奶香。

  “宝宝乖,妈咪去给你爹地送午饭哦。”我拿起白色的手袋,上面挂着一个漂亮的异彩琉璃同心结,那是蓝庭在英国买回给我的一个礼物,据说它是明朝正德年间的古董嘞。

  看起来只是紫色琉璃雕成的双环同心结,没什么特别的,但是只要把它放在阳光下,透过晶体的光线,就会在地面上映出“天不老,情难绝”的字样。

  真的不知道制作它的古代工匠是怎么做出这种巧夺天工的设计来。我对古玩是一窍不通,不过这个链坠我是喜欢得不了,一直把它系在白色手袋的里面,既可以悬在包外,也可以藏在包里。

  我的脸上再次绽开一个甜蜜的笑容,好了出发。

  一路小心的驾驶,在11点半的时候,我终于来到了明羽大厦的楼下。今天的天气真是好的不得了,蓝色大楼的玻璃帷幕,在阳光下闪闪发亮,镜面一样的外墙上光可鉴人,也映出了我今天粉白色的身影。

  甩了一下梳好的如瀑长发,我提着保温饭盒走进了大楼。想着他看到我送爱心便当的样子,我就忍不住露出开心的笑容,引得大厦里的男性侧目。

  乘着快速的电梯,我直升最顶层,和向我问好的相熟职员打过招呼后,直奔总裁室。一向干练的李小姐依然坐到门外的秘书台后,“夫,夫人?”她看我的眼神有些错愕,估计没想到我会来送午饭吧,结婚后,我来这里的次数可以用两只手数过来。

  “你好,李小姐”我笑着说道:“总裁呢?我给他带午饭来了。”说罢我献宝似的摇了摇手中的饭盒。

  “夫人,总裁不在办公室?”看我要推门而入,她有些尴尬的说道。

  “那他在哪里?”我自言自语说着:“哦,对,一定在天台吹风,这么好的天气,在天台吃午饭也蛮好的。我上去了。”

  他就是喜欢在工作之余在天台吹风放松的,我对着有些呆住的李小姐摆了摆手,提着小饭盒,顺着白色漆木的楼梯奔了上去。好想看看他开心的样子啊,我真是贤妻。

  我一步步的走上旋转的楼梯,手中握紧饭盒,要是这个时候失手丢了饭盒,我真的就前功尽弃了。呵呵,我在想什么,我怎么会犯小孩子的错误呢。不过这是我第一次亲手做饭给他呢。虽然,虽然有点小失误,但是应该会很好吃的。

  我面对着暗色的铁门,心情既激动又紧张,不知道他会用什么反应来面对我呢,微笑?拥抱?还是一个吻……

  我低着头,咬着下唇,然后慢慢的伸出手来,“吱”的一声推开了大门。

  当我推开虚掩的铁门时,呈现在我眼前的却是这样的一幕,郁蓝庭一身黑色的西装站在天台上,一个高挑的白人女子和他亲密的相拥,她棕色的卷发随风飘舞,口中还呢喃着法语:“亲爱的。”

  我顿时呆住了,仿佛是被一记重锤打中了神经一样,全身动弹不得。俊男美女在蔚蓝的天空下相拥而吻是一副多么美的画面啊,但是在我眼里,天空完全变成了铁灰色。

  我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幕,脑海中迅速闪过刚才李小姐那不正常的表情,我知道是为什么了。我感到自己全身在不受控制的发抖,彷佛整个世界都在抖动中崩溃。

  我双手紧握,直到指尖深深刺入掌心,留下深深半月形的痕迹都没有疼痛的感觉。

  我想要马上离开,但是双腿根本不停使唤;我想要大声的喝斥,但是张开的口中发不出一丝声音;我想要闭上眼睛,但是视线就是无法移开丝毫;我想要否定这一切,但是脑中已经深深的印下这幅画面——我的老公在和别的女人偷情!

  我该怎么办?突然间这个残酷的问题出现在我的脑海里,冲过去象个泼妇一样大喊大叫,把饭盒扣在这对奸夫淫妇的身上?算了吧,我的自尊不允许我这样做,那证明着我还在在乎一个根本不在乎我的人。

  离开,对,只有冷静的离开,这才是我体面的做法,也是我心中真正想要做的——逃。

  我转身踉跄着走到楼梯,从李小姐看我的眼神中,我能想象中自己的脸色有多么的可怕,一向精明干练的她对我张着嘴,却说不出话来。我努力的用嘴角做出笑容这个动作,说道:“别,别告诉他我来过,谢谢。”

  大楼里的来往的人在我眼前象影子一样的飘忽,他们中有人好像在对我说着什么,只是我连起码的反应都做不出来。大楼外和煦的阳光照在我身上感觉不到丝毫的温度,在车里我用力的踏着油门,却发现没有扭动钥匙。

  我已经搞不清楚怎么点燃发动机了,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怎么办。我用力的眨着眼睛,告诉自己,如果再为那个家伙落泪的话,慕容春雪,你最后的尊严都会破碎掉的。

  冲回到家里,我一头扎进了卧室,紧紧的锁住屋门,仿佛后面有厉鬼在追赶我,然后呆呆的坐在地毯上,脑中一片空白,仿佛一切都是在虚幻的梦境里。

  直到我隐隐的听到隔壁婴儿房传出来的哭声,才支撑起自己,走到隔壁。

  躺在婴儿床里的蓁蓁,正在踢蹬着手脚,哭着,叫着。我咬着下唇,先解开衣衫,之后才伸出手来,动作僵硬的抱起啼哭不停的女儿,靠到了自己的胸前,用乳尖轻触着她的小脸蛋。

  啼哭声停了下来,女儿迅速的转过头,用颤颤的小嘴,熟练的搜寻着,很快寻见渗出乳汁的来源,才张开小嘴,贪婪的吸吮着。

  小小的双手,覆在我鼓胀的丰盈上,安心的攀附着,在大口吸吮乳汁。

  我抱着怀里的女儿,双眼注视着他专心吸吮着乳汁的模样。喉咙紧缩着,差点哽出第一声啜泣,我不能哭,绝对!我紧咬下唇,疼痛让我清醒了些许。

  我的大脑终于开始重新工作,一个无法逃避的问题摆在了我的面前——怎么办?

  佯装无事,隐忍度日?开什么玩笑,那样的日子我一秒钟都过不下去。

  去找他大哭大闹,直到他认错道歉,然后一家人继续幸福快乐的日子?我要是做的出来,就不会跑回这里了。

  理智的去问他,然后安静的离婚?可现在一想到要再次面对他,我的心就痛的要命,胸口都要炸开了。

  我放下吃饱的女儿,无视她继续邀宠要抱的小手,脑中闪过我和他初见的那天,然后是相恋的苦涩,甜蜜的婚礼,温馨的蜜月,接着是我生产时他从未有过的惊慌和欣喜,直到那忙碌的背影,无视我的安睡,没有打通的电话,最后时空定格在刚才的崩溃一幕。

  无数的思绪和画面在一瞬间如同喷泉般无法抑制的冲出记忆闸门,又恍若纤细但坚韧的蛛丝,紧紧的缠绕着我,令无力的窒息感充斥全身。我苍白的手指用力的按住了自己的胸口,就好象要抑制住心脏的跳动一般。

  当我快要窒息的时候,一句许久前读过的诗词如同清醒的空气一样吹进了我的脑海,“皑如山间雪,皎若云中月。闻君有两意,故来相决绝。”

  对啊,我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。千年前的女子尚可以“愿得一心人,白首不相离。”,难道我还要死守着已经枯萎的感情吗?我又恢复了身体的活力,我用自己都惊讶的样子恢复了平时的一切,除了还在颤抖的双手。

  我从柜子里拿出常用的小皮箱,随便拾了几件衣服进去,再把他送我的手机丢到床上,然后是包包里所有他给我零用的金卡,最后我的目光落在无名指上,白金的指环中间镶嵌着闪光的蓝钻。手指按在上面,丝丝的凉意寒透皮肤。我猛的把它拔下手指,快速的放在床头,仿佛再迟一秒就会烫到我的手似的。

  早上玫瑰花依然在花瓶中吐露着她迷人的艳红,淡淡的花香,依旧飘进了我的鼻端,但那清雅的芬芳,已然无法舒缓我的难过,以及心痛。

  收拾好一切,我走回到婴儿房。

  粉嫩的蓁蓁还是醒着,正在挥动着手脚,乌黑的眼珠转啊转。当我伸手抱起她时,那双黑溜溜的眼,就专注的看着我,小小的嘴里吐着满是奶香的声音,叽叽咕咕的也不知在说些什么。

  我笑着收拾好她的一切婴儿用具,孩子是我的,我永远不会丢下她!

  我一手抱着女儿,一手拖着皮箱,身上依然是几个小时前的那套翻领长袖印花收腰的粉白色风衣,连发式都没有改变。宅子里的人都在午休,正好没人出来打扰我。径直走到车库,小心翼翼的把女儿放在副驾驶座位上。发动引擎。

  过来的一路上,我刻意的不去看院楼中的任何东西,只要在将要离开的这一瞬间,我回头看了一眼这栋红砖的欧式洋房,我生活了一年的地方。

  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,如果躲到姐姐那里恐怕很快会被找到的。对了,我突然想到在澜海的出版社,也许那个海滨的小城可以让我忘却东都的一切吧。

  我又想起了那句诗来,人生若只如初见。是啊,要是一切都像开始时那么美丽,该多好。想着想着,泪水决堤而出,模糊了视野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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