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

  「你不是借过三十万买房子了吗?房子呢?你不是说林俊很能干,你跟着他肯定会幸福吗?他怎么不给你买房子?」

  老李从老伴手里接过来电话,对巧妮这个女儿,老李真的是又爱又恨,虽然不是个儿子,但是对于还是很有些重男轻女的老李来说,这个女儿他内心还是比较喜欢的,从小就漂亮乖巧的巧妮给老李两口子带来了不少幸福,可是自从她去卫校读书遇到了现在的这个女婿之后,这个闺女就变得格外的不听话了,也完全不考虑和照顾自己娘家了。

  四年前,儿媳周怡突发重病住院,在医院里住了有两个月,医院里先后三次发了病危通知书,儿子小军天天守候在医院,恰好这时巧妮因为家庭纠纷带着孩子住回了娘家,巧妮在家里住了有一个多月,忙前忙后也算给这个忙乱中的娘家搭了把手。

  眼见周怡的病情没有好转,小军医院家里两头跑忙得日渐消瘦,当时村里的乡亲都以为周怡快没了,老李两口子一方面对这个比对女儿巧妮还亲的儿媳忧心忡忡,另一方面又在忧虑如果儿媳真的没了,以后自己这个家该怎么办呀?也就在这个焦头烂额的时候,村里的一个老人家李太爷点拨了老李两口子一句「可以给小军冲个喜……」老李听完村里李太爷的话后先是一愣,「冲喜」?怎么冲喜呢?还是老伴先猜出了李太爷的意思。

 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老李这十里八乡都有一个「嫁出去女儿泼出去水」的风俗,解放前的时候,女儿出阁以后,就算与娘家彻底断了关系,甚至连姓都要改成夫家,这都是由于当时社会经济低下,夫家害怕媳妇娶进门后贴补娘家导致家庭不合所致。解放后,虽然女儿出嫁需要改姓这条习俗被明着废除了,但是至少在老李家这方圆数百里地,嫁出去的女儿真的如同泼出去的水。

  这样的风俗,对于家庭和睦正常的女人来说,其实影响也不是太大,但是对于离异或者丧偶的女人,若是有了儿子还好,如果没有儿子,那就实在太可怜了,没有丈夫的依靠,有的女人被婆家强行退回了娘家,有的女人虽然能留在夫家,但完全失去了自身的权利,有的被婆家配婚给丈夫的兄弟,有的甚至还被自己公公强行收了房,而被退回给娘家的女人来说,下场也是一样的不堪,要么被娘家驱赶出门,要么就只能被迫听从娘家的安排进行配婚,这一次配婚可就不是嫁女儿了,毕竟,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。

  五十年前,正值三年大饥荒时期,老李老伴的二姐夫因饥病交加去世了,由于二姐没有生子,只有一个年仅两岁的女儿,考虑到婆家没有其他兄弟,于是公公打算就自己把这才二十一岁的儿媳收房,二姐抵死不从就被婆家驱赶回娘家了。

  饥荒之年家家都缺粮,娘家本不打算收留这个泼出去的水,无奈二姐在家门口硬是跪了三天三夜,老伴的娘亲舍不得,就把她放进了家门,没过几天,老伴娘亲突发疾病,就在全家焦头烂额之时,有乡亲就提议了「冲喜」,也就是让丧偶返回娘家的二姐嫁给娘家男人来给娘亲冲喜,和亲弟弟拜堂成亲,这种事情,哪怕只是个乡下守寡女子,心里也是难以接受的,但泼出去的水哪里还有权利决定自己的命运,几个亲戚一拥而上,就把二姐绑了起来换上了新娘装扮,然后强逼着她与十三岁的弟弟拜了堂,就直接送进了洞房,在亲戚的手把手帮助下,二十一岁的女子被迫与弟弟圆了房……

  仅仅过了半个月,老伴娘亲身体就好了很多,两个月后,待娘亲身体痊愈时,四哥已经成功让二姐怀上了孩子……

  老李和老伴嘀咕了一晚上,就决定采用老人家推荐的「冲喜」方法来冲冲自家的晦气,老李多思考了一下,突然想出了一个更好的主意,既然要拿巧妮给她哥冲冲喜,生米做出熟饭了,何不再让她给李家留个种?如果是个男孩,不就解决老李家没人传宗接代的问题吗?老伴一听顿时拍案叫绝,当天老伴就去找巧妮谈了一次。

  巧妮听完姆妈的请求,顿觉匪夷所思,她毕竟是一个读过书的知识分子,又是一个医护人员,当然知道兄妹交配产子是不被社会伦理所能接纳的,也不待父母的哀求就断然拒绝了。眼见好说不成,老李和老板只能采用下三滥的手法了,他找乡卫生院的朋友弄来了几颗强效安眠药,晚上偷偷放在了巧妮的汤碗里,等巧妮昏昏睡去以后,把巧妮脱光衣服擦净全身,老两口抱着昏睡不醒的女儿,把她放进了哥嫂的床上被窝里……

  「你要是当时能听我们的话,我们把现在整个家给你都可以,可是你是怎么对待李家的?」老李听着听筒里女儿泣不成声,心里辛酸又带着少许的愤恨,他的心很痛很痛,他不是不爱女儿,而是气愤为什么当年那么好的机会,儿子小军为什么没有能把握住,女儿巧妮为什么不能帮帮李家一次。

  「你哥哥没了……我们李家要绝了香火了……」老李对着话筒含着眼泪一字一句说了出来,话筒对面,巧妮泣不成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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