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六)

  魏淩允不爱看言情类的书,但一想到余蓓的话,最后还是硬着头皮拿出零花钱去了租书店。

  为了知识覆盖面尽可能广,他先后看了好几个女作家的言情小说,好几个女画家的少女漫画,最后还买光盘看了好几部在女生间广为传颂的言情电视剧。

  这些用掉了他暑假的大半休闲时光,剩下小半他还要继续和小伙伴一起打PS,毕竟头可断,血可流,不能不踢实况足球。

  暑假的最后一周,魏淩允阅读完了所有“学习材料”,拿起之前积累的笔记,开始研究其中的规律。

  然后,他就发现了关键。

  他的确少干了一件事。

  可能,还是最重要的那件事。

  但一想到要去干这件事,他就满脸发烫浑身发麻后背跟胳肢窝一起冒汗,别扭得像被放大镜聚光打击的肉虫子。

  为这个,魏淩允纠结了一天,傍晚小伙伴过来踢球都回不过神,被人灌得稀里哗啦,不得不无赖放铲,结果小吵一架。

  送气哼哼的小伙伴出门的时候,余蓓从楼梯拐角探出了头,白生生的小手招了招,“乐乐,正好,你明天有空吗?”

  “嗯……有。”他点点头,“不过我想……”

  “那陪我去逛逛书市好不好,有几样参考书我还没买呢。我妈本来说带我去,结果临时有事没空了。”她乐滋滋跑下来,小声说,“这样我还能偷偷租两本漫画看。”

  “哦,那……那我先带你去书市,然后咱们再一起去河边好不好?”魏淩允看着她的小脸,连衣裙里小小的隆起,裙子下穿着可爱拖鞋的小脚丫,终于,下定了决心。

  “我不想去,我想回来看书。”余蓓垂下嘴角,“而且我暑假作业还没写完呢。”

  “去吧,就去最后一次,开学前再也不去了。”他急忙红着脸说。

  余蓓楞了一下,接着,似乎是意识到了什麽,她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,显出几分忸怩,“那……那好吧。”

  隔天一早,趁着凉快,魏淩允骑着暑假新买的变速山地车,兴致勃勃问余蓓:“来,要不要试试坐前面?”

  余蓓看着那个横梁打量了一会儿,摇摇头,“我还是坐后面吧。”

  “可我看好多男生带女生都让女生坐前面的。”

  “人家那是一对儿才那麽坐的。”余蓓还是摇头,说着话,就已经踩着马路牙子扭身坐在了后座,手扶了一下他的腰,然后马上就挪到了车座下面。

  其实这山地车本来是没有后座的,买车子的时候魏淩允怕不方便带着余蓓跑来跑去,硬是让店里给安了一个。

  路上他忍不住拿这个表功,结果她沈默了一会儿,小声说:“你要不安,我就真不坐了。横梁跟窝到你怀里一样,我才不要。”

  “哦……”魏淩允垂头丧气应了一声,不说话了。

  余蓓在后面意识到他有点不高兴,想了想,主动聊起了其他的话题。

  那些小女生的八卦,漫画小说的剧情,电视里的戏码,要是换个人来絮絮叨叨说个不停,魏淩允一定会觉得挺烦。

  而余蓓那软软细细的嗓子说起来,他即使一样觉得稍微有点烦,但仍然听不腻。

  一会儿她讲累了,就换成魏淩允聊,说武侠电视剧,说他喜欢的球星,罗纳尔多、齐达内之类的名字她当然也不感兴趣,但一样会认真地听,偶尔问一句“什麽叫越位啊”、“巴斯滕、巴乔和巴蒂斯图塔是一家人吗”之类很可爱的话。

  这是他们两个的诸多默契之一。

  也是他们总能赖在一起而不感到腻烦的理由之一。

  临近开学,书市那边的人很多,变成了余蓓最讨厌的拥挤状况。

  幸好,魏淩允的个头已经窜了起来,长胳膊长腿,轻轻松松就把她和满是汗臭味的人群分隔开来。

  “你长胡子了。”低头翻看想买的教参时,余蓓突然冒出这麽一句。

  魏淩允摸了摸上嘴唇那点毛岔,“男人都要长胡子的,不长那是太监。”

  “不好看。”她撅了撅嘴,“回头用我爸的刮胡刀给你刮刮吧?”

  从她语气中听出一丝跃跃欲试的味道,想到之前每次类似实验的结果,魏淩允果断表示:“不用了,我爸有电动剃须刀,我今天回去就剃了。”

  他其实挺想留点胡子出来,觉得那样有男人味,尤其是上嘴唇的,说不定能有点陆小凤的味道。

  可她说不好看,那就没办法了。

  挑完书,回家送了一趟,时候已经不早,他们干脆先吃了午饭。

  魏淩允妈妈正好在家,直接给他俩做了一锅西红柿鸡蛋打卤凉面,照例对着余蓓问东问西,跟见了自家小别重逢的女儿似的。

  这种时候,魏淩允就会升起一股没来由的信心——他妈之前说的娃娃亲,兴许是认真的。

  可再怎麽认真,最后还是要余蓓愿意。毕竟这时代的城市人,父母包办成童养媳的可不多见。

  于是,吃完饭一起吹着空调看了会儿动画后,魏淩允再次提出了去小河边玩会儿的事。

  余蓓在他面前挺能耍赖,说话不算话是常有的事,但这次没有。她吮干净嘴里的雪糕棍,扔去垃圾桶,乖乖跟着他出发了。

  太阳很毒,遮阳帽都有点抵挡不住。照往常,余蓓已经小声抱怨起来。但这次没有,她侧坐在后座上,小小的白白的脚掌交勾在一起前后微微摇晃,一路都没有说话。

  等到了之后,他们去了平常一起钓鱼捉虾乘凉玩水的地方。但这次什麽都没有拿,就只有他们两个人在。

  余蓓去位置很好的那块大石头上坐下,脱掉凉鞋,把脚伸进水里,低着头,脸上微微有点红,像是在默默等待着什麽。

  魏淩允擦了擦脑门的汗,身上的短袖衫已经湿了一半,三分是因为热,七分是因为紧张。

  “嗯咳,咳咳。”他用力清清嗓子,过去走进水里,蹲下,平视着正盯着自己脚尖看的余蓓,“那个……我……唔……我有话要跟你说。”

  “嗯。”她点了点头,不敢擡眼。

  “我……我喜……喜欢……”喉咙里发干,脑子里有点发白,他一紧张,改口说,“我可喜欢赤名莉香了,你说那个什麽完治是不是挺欠揍的啊?”

  余蓓皱着眉擡起头,撅着嘴脚尖一掀,撩了一大捧水在他身上。

  “你干嘛啊!”他看着自己连裤档都湿了的短裤,嚷嚷起来。

  余蓓跟要哭一样,咬着嘴唇瞪着他,眼里水花转了两转,说:“你要……要没别的事,我回去了。我作业还没写完呢。”

  “我帮你写,我写得可快了。”

  “才不要。我自己会写。”

  “那……那我的借你抄,你不是数学不行吗,我教你啊,我可是参加希望杯的。”

  “不用!”

  “蓓蓓……你、你别这麽突然生气好不好,我一紧张,都不知道说什麽了。”

  余蓓绷着脸,拿起小石子往水里丢。

  扑通,扑通,吓得小鱼乱窜。

  “蓓蓓,你……你听好了。”他闭上眼,皱起眉,跟被谁打了一拳似的使劲张开嘴喊了出来,“我喜欢你!我、我喜欢你!做我女朋友吧!”

  没有听到回答的声音。

  他闭着眼睛等了一会儿,疑惑地睁开了眼。

  余蓓正瞪着大眼盯着他看,眼里的水花已经化成珠滚了下去,但那小小的红嘴唇,却紧紧抿成了一个微笑的弧度。

  好看极了。

  那天回去,余蓓坐在了魏淩允车子的前横梁上。

  那天晚上,魏淩允软磨硬泡让爸爸把车子后座拆了。

  之后,初二开学第一周,班上的文艺委员给魏淩允传来了一张叠得很整齐的小纸条。

  他打开扫了一眼,笑着在下面写了一行字,传了回去。

  “对不起,我已经有女朋友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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